彰警強勢連續打擊環保犯罪 絕不懈怠

【環衛新聞記者陳怡婷報導】

彰縣政府要求警察局及環保局祭出鐵腕全力查辦傾倒廢棄物等環保犯罪案件,透過強勢執法追究不法業者及地主傾倒廢棄物的行政、刑事責任,統計自9月1日起至9月26日為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規處分30件罰鍰合計180萬元、移送地檢署偵辦案件共5件22人、取締砂石車各類違規計508件。

彰化縣政府重視鄉親的生活環境品質及土地污染問題,為有效嚇阻外地廢土或廢棄物違法運載棄置,警察局特別將取締違法清運、傾倒廢棄物案件列為重點工作,要求員警於巡邏等勤務中若發現有疑似載運、傾倒廢棄物之車輛、場地時,應將現場人車留置,並通知環保局等有關單位派員前來共同稽查並依相關規定開罰,近期芳苑分局在芳苑鄉漢寶、草湖地區執行聯合稽查,攔查裝載砂石、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或其專用車廂未合於規定或變更車廂之砂石曳引車,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之1條告發5件、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的規定開罰11件,另鹿港分局亦在臺61線下福興交流道往縣144南岸攔查載運廢棄物之砂石車,警方告發9件交通違規及環保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處分罰鍰9件,另在上週星期六日彰化、員林分局也在巡邏勤務中發現疑似載運廢棄土車輛,通報環保局對5車處以罰鍰;統計今年9月1日迄今,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處分罰鍰30件,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的地主及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運送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計有5件22人,情節嚴重者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的刑事處罰。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砂石車各類違規計有508件,其中超載、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廂、車斗、裝載滲漏、飛散、掉落等違規告發89件,對於稽查發現載運廢棄物的違規車輛,在掣單告發後亦由員警監看原車駛離彰化縣境,絕不讓不法業者趁隙濫倒廢棄物在彰化縣的土地上。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千萬不要貪圖利益而提供土地讓不法業者傾倒廢棄物,此舉不但危害環境也會讓自己觸犯刑責,此外也鼓勵鄉親勇於檢舉濫倒廢棄物等各類環保犯罪案件,本局將向上溯源追查相關廠商、業主、金主及廢棄物清理、處理機構並依法究辦;請民眾共同與警方、環保單位一同打擊環保犯罪,維護土地的純淨,另外也要告誡意圖傾倒廢棄物的不法業者,警方已在縣內交通要道布下天羅地網,只要車輛入轄,絕對讓業者帶著「罰單與原車廢棄物」滿載而歸,警方以「不讓一粒廢土、廢棄物倒在彰化縣的土地上」為要務,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更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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