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月宣導安全並加強執法取締

【環衛新聞記者陳怡婷報導】

彰化縣鹿港警分局,為加強車輛駕駛與行人守法習慣,交通部特別將10月列為交通安全月,對各項違規加強執法取締,以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經統計大部分的行人交通事故都發生在交岔路口,肇事主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或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為主,警方除針對轄內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外,也將檢視轄內不合理交通工程,邀集各權責機關共同會勘改善,為擴大防制交通事故及執法效果,鹿港警方於轄內易肇事路口(中山路與民權路口)實施快閃交通安全宣導,另鹿港分局分局長郭志豪率員,特別前往轄內鹿港國小,於孩童放學時間向接送家長及路過民眾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推動路口停讓文化、高齡者交通安全與防禦駕駛等觀念,以強化車輛、行人及高齡者守法觀念,減少使用道路風險,創造更友善交通環境。

鹿港分局分局長郭志豪表示,10月1日至31日交通安全月期間,將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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