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電信門市借手機四日未還侵占送辦

橫式LOGO(100x30)【本報高雄訊】

鄭男(五十八年次)至左營大路一電信門市佯裝手機故障,向店員劉女臨時借取一支黑色智慧型手機撥打,鄭男藉故走出店外講二、三十分鐘的電話,但之後未歸還借用之手機,並直接帶回家使用,經店員劉女向左營警分局舊城派出所報案,警方展開調查,經傳訊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侵占罪嫌將鄭男送辦。

店員劉女表示,當時鄭男進門市稱手機故障,先借用店裡一支價值新台幣四千元的黑色智慧型手機及紙筆後走出店外,之後未再返回店內,過了四日仍未歸還,遂報警請求協助。劉女稱鄭男為身型微胖的中年男子,著短袖短褲,身高約一百七十公分。

鄭男供稱曾找店員劉女購買手機及處理手機業務,是劉女多年老顧客,因先前手機故障送修,故先向劉女借用店裡手機,但後來因有急事沒有立即歸還。另手機也非新機,也沒有多少價值,所以一時疏忽導致未及時歸還。

由於當初店員劉女報案時,對鄭男完全無印象,只描述了其身型及衣著特徵,這讓警方要查出鄭男如大海撈針。後來警方又協助劉女仔細回想,劉女終於想起鄭男曾至門市辦理業務,也讓警方更進一步掌握鄭男的資料。訊後警方依侵占罪嫌將鄭男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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