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灣教授協會質疑佔地為王是維護土地正義 還是掙億的工具

【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將在明年1月9日進行投票,倒數11天,而國民黨立委補選候選人-顏寬恆接二連三被媒體報導,在公保地上蓋招待所、佔有公有地蓋莊園豪宅…等土地爭議,究竟顏家高喊土地正義的同時,是否也透過土地掙億呢?

針對種種疑問,中台灣教授協會力邀議員於今日中午12點在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更邀請不動產估價師謝憲騏教授針對土地議題提出疑問,來反問顏寬恆先生,是佔地為王,還是捨身為民服務?

  1. 農地違章工廠:政府已在108年度7月修改工廠管理輔導法,只要符合低汙染的為登記工廠,自109年3月20起維持一年,都可以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申請納管,將特定工廠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是否透過陳情,不遵循政府合法管道申請納管,其政策三箭欲打造中部內湖園區?農地違章工廠皆散佈於農地,如何能乾坤大挪移,將違章工廠集中作為一園區?
  2. 法拍:債權人依強制執行法拍,賣債務人所提供擔保之不動產,拍定後債務人喪失不動產之所有權。是否在淪違法拍後,透過手法流標再低價買回嗎?
  3. 重劃: 重劃有分公辦及自辦,尤其自辦重劃非一般人可完成,需政通人和,提早進場規劃,不僅農業區可變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可分回抵費地市區為較好的路段或角地。
  4. 公保地: 公保地大部分由建商購買作為容積移轉使用,民眾很少會去購買,大多只能等待政府徵收補償。是否事先有內線消息,在購買後先蓋違建,再等待解編?
  5. 產業園區:依產業創新條例,非一般人可完成。依照產業創新條例,可將農業區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環評如何在短期間內快速通過?

壟斷土地: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1條,直轄市或縣(是)政府對於尚未建築之私有建築用地,應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所有面積之最高額,以302.5坪為限,媒體報導有6000多坪土地,超過法令規定上限20倍以上,自己壟斷土地卻高喊土地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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