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日」生日快樂 臺中市府感謝保全協護治安並表揚優秀保全人員

【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保全業法自80年12月30日公布施行迄今已30年,保全業對於協助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有極大的助益,而保全人員人數眾多,分布遍及公寓大廈、醫院、銀行、交通場站皆堅守崗位,默默為市民付出。因此,臺中市乃於104年全國首創訂定每年12月30日為「保全日」,對所有保全人員長久以來協助維護臺中市治安,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辛勞與努力,表達誠摯的敬意與感謝。也因為臺中保全日實施,讓各縣市看見臺中,了解保全的辛勞與努力,故由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陳請內政部自109年起,擴大將每年12月30日訂定為「全國保全日」,並在每年保全日,舉辦盛大慶祝及表揚活動,本年度全國保全日併臺中市保全日慶祝表揚活動。

 

今日活動邀請賴副總統清德及陳副市長子敬蒞臨頒發獎牌予全國協警有功人員及協防臺中市治(校)安維護之系統保全公司。臺中市鑒於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之某大學女學生在校園周邊道路遭擄走欲性侵殺害案,繼全國首創「保全日」後,再祭出保全協防治(校)安創新作為,運用民間系統保全業者巡查機制,導入協助校園周邊巡守,洽請臺中市系統保全經營業者,依區域性採認養方式,擇選優良保全人員,在執行例行巡迴服務時,將學校周邊道路、治安熱點納入巡迴之路線,提升巡查密度,發揮警民合作成效,計有華岡、巨僑、中華警安、警聯、台灣星堡、中興、俊邦、捷楊及亞東等9家系統保全公司,對於各家系統保全公司願意投入人力,協助維護校園安全,善盡社會義務,由陳副市長頒獎,另晚上餐會時,盧市長秀燕也於百忙之中到場致意,對保全公司表達誠摯感謝。

本(110)年迄今,本市協助警方破案及防止危害之保全員共計15件,本於「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精神,臺中市政府極力推動保全協助維護治安,希望在有限的警力下,善加運用保全民力,彌補警力不足,透過建立市府與保全間密切的夥伴關係,共同守護治安,邁向將本市打造成「宜居城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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