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職務調整部分奉核定發布

【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內政部基於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依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內外勤職務歷練、工作績效及發展潛能等原則,通盤檢討調整全國各警察機關警監職務,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職務調整部分奉核定發布,本局副局長邱文亮調任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魏慶賢調任本局副局長、本局警政監林宏儒調任警察機械修理廠廠長、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林漢堂調任本局警政監,另本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則誠及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劉其賢分別調任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其餘異動分局長及大隊長等6人經歷如下:

1、 第三分局分局長楊川,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科64期、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碩士,曾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岡山分局及本局東勢、烏日分局分局長。
2、 烏日分局分局長吳銘淵,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52期、美國奧克拉荷馬市立大學綜合法律學類碩士,曾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及和平、東勢、豐原分局分局長。
3、 豐原分局分局長劉安杰,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59期、警察政策研究所碩士,曾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楠梓分局及本局東勢分局分局長。
4、 東勢分局分局長陳松寅,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56期、警察政策研究所碩士,曾任本局公共關係室主任、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5、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坤隆,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59期、警察政策研究所碩士、博士,曾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後勤科科長。
6、 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周俊銘,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61期、鑑識科學研究所碩士,曾任本局清水及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督察室督察。
本局卸、新任分局長、大隊長聯合布達交接典禮,訂於111年1月17日(星期一)13時30分在本局8樓大禮堂舉行,由市長盧秀燕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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