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陳廷秀質疑台中港特定區自辦重劃新闢道路是否涵蓋在22.5%回饋的比例

【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港特定區關聯三期市地重劃,市議員陳廷秀接獲民眾陳情,土地參加重劃,面積回饋比例是多少,道路新闢的部分回饋的22.5%是否有涵蓋公設的部分?

都發局長黃文彬局長回覆:關於台中港通盤檢討我們目前已經準備好草案,會盡快辦公聽會。

陳議員再問道:土地面積,合計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必須過半,又或者應取得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才可辦理市地重劃。這個遊戲規則沒有訂定出來,市政府辦公聽會有什麼用呢?

都發局黃局長回覆:台中港關聯三期工業區市地重劃因為都是分散的開闢道路,導致於道路不完整,現在如果要重劃則是依照台中港通盤檢討,未來若要新闢道路或者加速公共建設台中市政府會使用代金的方式來處理。
陳廷秀說: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列為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項目計有道路,另土地所有權人第二個重劃負擔為費用負擔。所謂費用負擔,指辦理市地重劃所需支出的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土地所有權人按受益比例共同負擔。陳廷秀在這裡呼籲我們主管機關對於產業的輔導責無旁貸,希望能夠讓這些廠商能夠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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