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火燒車 駕駛所幸平安無事

【環衛新聞記者陳怡婷報導】

彰化快官路段,國道3號今凌晨發生2自小轎車追撞,導致火燒車事件,駕駛林男因為自撞內側護欄,車輛失控至中線車道,後方駕駛陳姓男子因煞車不及撞上林男所駕駛車輛,造成林男自小轎車起火燃燒,2車的駕駛所幸驚惶中自行逃生,也被送往彰基醫救治,經2人酒測值為零,肇事原因調查中。

今天0時35分接獲國道3號203.4公里北上車道發生火燒車意外事件,彰化縣第一消防大隊,接獲通報隨即派出消防車、救護車前往搶救,自小客車2車的駕駛所幸都自行脫困,均有意識,被火燒的自小客車冒出濃濃黑煙,燒得近乎全毀,車輛零件與玻璃碎片燒毀落滿地,這起意外事件,主因是28歲林男駕駛自小轎車行經彰化快官路段內線車道,疑似操作不當撞擊內側護欄,整輛車彈到中線車道,被後方行駛中線車道,陳男的自小轎車不慎煞車不及撞擊,造成停在外線輔助車道的林男車輛起火燃燒。

國道七隊大隊長李信義表示,國道駕駛車速快,如發生緊急狀態,保持車輛穩定,儘可能滑行到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到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如果無法滑行到路肩的話,應該馬上打開危險警告燈;等待救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該下車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應該「面向車道」隨時警戒來車,再確保自身安全後再撥打1968或110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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