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清查老嫗無故失蹤舊案 金孫涉嫌重大被起訴

【還衛新聞記者陳怡婷報導】

彰化縣警察局,針對轄區失蹤三年以上,尚未尋獲之失蹤人口展開重新調查,發現96年6月間,有一名老婦人離奇消失不見,失蹤迄今,身無分文又無安居處所,再查無名屍及社會局收容資料均無相符個案,種種跡證足以佐證祖母顯已遇害,絕非單純的失蹤案,故警加強在此調查。

彰化縣警察局於109年起,針對轄區失蹤三年以上尚未尋獲之失蹤人口展開重新調查,在清查時發現96年6月間,本縣彰化市劉女大學生返回嘉義縣中正大學宿舍後失蹤,劉女繳了謝師宴的錢,但人都沒出現,甚至連畢業考及畢業典禮都沒參加,至此人間蒸發,當時劉女與嫌疑人阮男共同承租套房宿舍,清查當時的疑點與可疑跡證與阮男嫌有關甚為可疑,旋即對阮男嫌進行調查,在追查時發現阮男嫌祖母郭老婦竟也同樣失蹤,阮男嫌對於剛出院高齡79歲郭老婦去向竟說謊搪塞,失蹤後存款均遭盜領,顯有外力介入,本案阮嫌祖母郭老婦於104年4月由媳婦楊女士自臺中慈濟醫院辦理出院,並接送返回臺中市中清路住家,交由阮男嫌照顧,渠料郭老婦,自4月22日早上與親友講過行動電話毫無異狀,下午後行動電話即關機且行蹤成謎,平日郭老婦經常參加慈濟從事公益活動,慈濟師兄姐在郭老婦住院時均前往醫院照看,在出院返家後欲前往郭老婦住處探望及送餐,阮男嫌卻一反常態不讓任何人探視郭老婦,阮男嫌對於剛出院高齡79歲郭老婦,失蹤竟不向警方報請協尋郭老婦,如遇親友詢問郭老婦行蹤時,阮男嫌皆以郭老婦自行外出及北上訪友等理由搪塞,阻斷親友協尋無自救能力之郭老婦。

經長時間調查未果,事情直至106年3月14日阮嫌胞妹阮女士一再逼問郭老婦去向,阮男嫌惱羞成怒竟以手掐住阮女士脖子,並以電擊棒電擊阮女士頭部太陽穴,欲置之死地,幸經管理員發現獲救,阮女士遂向臺中市第二分局提出殺人未遂及傷害等告訴,現已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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