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第三波汰舊換新補助再延長 籲駕駛儘速提申請

【環衛新聞記者林孟益報導】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配合交通部推動「計程車服務提升輔導方案」,現正辦理計程車第三波汰舊換新補助,交通部今年3月18日已公告延長購車期限,請符合資格的計程車駕駛可檢具相關資料向交通局提出申請。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第三波原購車補助期限為109年2月5日或109年3月9日起算6個月內,後延長為12個月內,交通部今年3月18日再公告延長至18個月內。符合資格的計程車駕駛(車齡7年)或計程車行(車齡12年),於期限內購買全新計程車,燃油(含油氣混合)計程車每輛將補助15萬元、油電混合車每輛將補助25萬元、電動車每輛將補助35萬元。

葉局長說明,請符合資格的計程車駕駛或計程車行,於規定期限屆滿前備妥相關資料,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 時至12 時、下午1時 至5 時至交通局申請發給第一階段70%補助款,或以郵寄申請,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如駕駛半年內沒有指定違規行為,將會再進行第二階段補給剩餘30%費用。

交通局表示,市府配合交通部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政策,鼓勵使用年限較久的計程車添購新車,除有更安全、燃油消耗更環保的執業環境,也可提供乘客更滿意的搭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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