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平安一定「藥」知道

【記者黃隨意報導】

「安全用藥」是醫療人員對於病患的治療最大期許;是所有藥物治療目標的出發點。藥物治療可治病,若不當使用,會危害健康及生命安全。
所以在醫療院所領藥時,有慢性病的民眾應先檢查藥品與數量與前次用藥是否相同,若發現疑問時可以當場向藥師詢問;其次在服用藥物時應看清藥物的「用藥指示」再開始使用藥物,若不清楚時,可電話詢問醫療院所或附近社區藥局的醫藥人員;出現副作用時要進一步詢問醫藥人員。對於近期所使用的藥物藥袋勿隨意棄置,服藥後可保留藥袋一段期間,必要時可將藥袋提供給醫藥人員開立藥物時,作為日後用藥治療的參考。
食藥署提醒,謹記「用藥問藥師、生病看醫師」,諮詢醫藥專業人員,使用我國核准之藥品,保障自身用藥安全國外藥品未經過我國政府把關,若逕自購買使用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 藥品療效、安全與來源不明:購買時可能無法確認是否為當地合法藥品,且國外藥品未經過我國政府審核,無法確認其療效與安全性。
二、 無中文標示:藥品說明書(仿單)可能未有中文標示,使用前可能無法清楚瞭解藥品之正確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項等資訊,增加藥品使用之風險。
三、 不能申請藥害救濟:若使用無我國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而發生藥害,將無法申請藥害救濟。
本局再次提醒鄉親朋友們,對於誇大的藥品或商品,要堅守「五不」原則:
1、不聽別人推薦的藥。
2、不相信神奇療效的藥。
3、不買地攤、夜市、遊覽車上所販賣的藥。
4、不吃別人贈送的藥。
5、不推薦藥給別人。
祝福大家都能配合醫療人員的指示安心地服藥,擁有良好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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