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輛違規競速 大甲警積極追查還居民安寧

【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三段有一黑一白改裝車輛競速飆車產生噪音擾民,大甲警分局積極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詳細清查過濾,已於8月27日通知白色車主到案說明,車主坦承未懸掛車牌與另一輛黑車競速,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外,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目前持續追查黑車車主到案說明。

大甲警分局指出,8月21日凌晨1時許,在后里區后科路3段有一黑一白改裝車輛競速飆車,產生噪音擾民,分局非常重視,積極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詳細清查過濾,於27日通知白色車主到案說明,車主坦承未懸掛車牌與另一輛黑車競速。

 

警方本除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未懸掛車牌」、第43條第3項「在道路上競駛」製單舉發外,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函送檢方偵辦;另一輛競速黑色車輛,將持續清查過濾,追查到案說明。

針對疑似改裝車輛,錄影蒐證,逐車登記駕駛人資料,只要發現排氣管改裝,不符原廠規定,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另函請環保單位依噪音管制法予以告發,由監理單位要求強制驗車,回復原廠規格。

大甲分局呼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元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甚至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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