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船舶法規及管理確保航行安全

橫式LOGO(100x30)【本報台北訊】

台灣是四面環海的海島,促進船舶安全管理係為交通部之施政重點,交通部航港局特於一0三年底訂定「強化國籍船舶航行安全管理計畫」,由人員、船舶、航行環境、救援與復原等面向,通盤檢視現行航政相關法規或制度,制定系統性及整體性之五年期計畫,另透過各項檢查與訪視等?政作為,時時提醒業者做好船舶安全維護工作,並期降低船舶事故之損傷,維護海上人命及財產安全。

因應國際公約與國內各相關法規增修及實務作業需要,使我國航政法規體制更趨完備,「遊艇管理規則」、「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船舶防火構造規則」及「船舶設備規則」等六項法規已分別於一0四年下半年修正發布,另「高速船管理規則」則於今年一月十八日新訂施行。

為了解船舶管理面實務狀況,交通部於今年一月二十九日辦理督導航港局船舶航行安全監理業務,除審閱相關船舶基本作業文書,並就「育英二號」訓練船實地查驗航前檢查作業、船員資格、船舶設備、救生滅火演練紀錄等項目,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評核計畫執行成效。航港局將持續精進管理作為,健全國內海運發展,期能提升船舶安全性及維護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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