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冒父母、女友名向錢莊借錢 半年債從15萬滾到上千萬!

【環衛新聞記者張采緹報導報導】

家世富裕的陳姓男子因急需用錢、向地下錢莊借款,但無力償還本息,錢莊業者要求他以「借新還舊」方式處理債務,導致票面債款從起初的15萬元在半年內高築到1100萬元。陳男還偽造其父母與女友的簽名作為共同發票人與連帶保證人,吃上偽造有價證券官司。

據了解,陳男父母是經營貴金屬事業,家世相當富裕,是旁人稱羡的富二代,而他操作投資股票、期貨等標的,疑輸了不少錢,先前其父親已幫他處理不少債務。

法院判決指出,陳男因需錢孔急、向民間錢莊貸款業者借款,後因無力償還本金與利息,就應錢莊要求,以借新還舊方式,將前一筆積欠的債款,加計新借用以償還所欠利息,整合為此次借款金額,再以此次借款金額的3倍簽立借款契約書與簽立同面額的本票作為擔保。

陳男未經其父母與女友的同意及授權,偽造以父母與女友為名義的連帶保證人及共同發票人借款契約書與本票各13份,交給錢莊業者收執,損害其父母與女友。

後來,因債款如雪球般愈滾愈大,法官表示在2022年3月到同年9月的短短半年內,陳男積欠錢莊的票面債款從一開始的15萬元滾到1100萬元。陳男已還不出錢來;其父母也不再幫他處理債務,2022年12月底,陳男由律師陪同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冒用父母與女友名義偽造有價證券,獲得減刑。

台南地院合議庭以3項偽造有價證券罪,各判陳男1年6月徒刑,合併應服刑1年10月;法官考量他無前科,且有自首此案,是為借款才冒用父母與女友名義簽發借款契約書與本票,犯行主觀惡性不重,而其父母表明願意原諒他、陳男也與女友達成和解,合議庭諭知緩刑3年、給他自新機會。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