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直接離開現場  警循線上門 肇事者:對方撞我的

【環衛新聞記者蔡念真報導】

昨(10)日15時58分許,黃姓機車騎士(60歲)沿永安路往國際路方向行駛,疑因未注意擦撞前方吳姓女機車騎士(72歲),致其倒地機車滑行撞上路旁燈桿,吳女四肢身體多處擦傷,黃男起身後將機車扶起便逕自離開現場。

桃園警察分局埔子所及桃園交通中隊獲報立即派員趕抵現場,疏導車流並協助傷患送醫治療,副所長林子傑與同仁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另透過熱心民眾提供之資料,1小時內即將黃男查緝到案,黃男表示當時由工地下班準備回家,擦撞吳女後自己也跌倒,爬起來想說對方應該沒事即離開現場,全案依法移請偵辦。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若遇交通事故,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同時協助救護傷患,並於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若擅自離開恐涉及肇事逃逸,須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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